土耳其當局2014年1月18日用水槍驅逐抗議人員 圖片來源:法新社/Mete Carkci
  國際在線專稿:據俄羅斯RT電視臺1月19日報道,土耳其總統阿卜杜拉·居爾 (Abdullah Gul)1月17日簽署了新的醫療法案,要求醫生在施行急救措施前必須獲得政府許可。批評者稱,此法案是為鎮壓抗議期間為抗議者提供治療的醫生。
  這部法案由執政黨正義與發展黨(AKP)提出。法案規定,未經政府授權就實施急救的衛生保健人員,最多可被判處3年監禁或100萬美元罰金(約合人民幣605萬元)。此外,法案還禁止醫生在國立醫療機構之外行醫,以阻止他們開私人診所。
  這一法案受到人權組織譴責,被批意圖將緊急醫療行為犯罪化,阻止醫生為抗議者治療。總部位於美國的“人權醫師”(PHR)稱這部法案試圖通過懲罰醫護人員來鎮壓土耳其反對派,且有違醫學界照顧傷病的道德和職業責任。
  聯合國也懇求土耳其政府重新考慮這部法案,因為即使民主國家也不免有示威抗議行為,且土耳其自然災難頻發,需要方便的緊急醫療服務。
  據報道,在2013年反對土總理埃爾多安(Tayyip Erdogan)的抗議活動中,有6人死亡、8000多人受傷。2013年6月,土耳其衛生部曾下令調查為抗議者治療的醫生。該舉被斥為鎮壓醫療工作者。(沈姝華)
(原標題:土耳其立法禁止醫生未經政府允許進行醫療急救(圖))
(編輯:SN05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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